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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按规定及时停止买卖、也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,锦州港股东东方集团遭上交所监管警示 2022-12-08 19:48:28  来源:界面新闻


【资料图】

12月8日,锦州港股东东方集团收上交所监管警示。

经查,东方集团持股比例累计减少9.63%,其中被动稀释比例8.94%,主动减持比例0.69%, 目前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4.7%。但其未及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,直至9月24日才披露。

东方集团作为公司股东,未按规定及时停止买卖,也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,而是继续主动减持公司股份,逾期约4个月才履行相关权益变动披露义务。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。

(文章来源:界面新闻)

关键词: 东方集团 权益变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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